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房子也未必是一人一半。房产证上加名字,即房子成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可以主张分割。
如果登记为按份共有的,如果双方离婚,一般会按照登记的情况来分割。
如果登记为共同共有,这种情况下,法院还是会依据房子的来源、双方做出的贡献做出具体分割,并不是一人一半。
如果加名一方对家庭贡献了非常多,且双方结婚的时间非常之久,可以拿到的房屋折价款,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30%。
这是最佳的情况,如果双方结婚的时间比较短,又没有孩子,乙对于双方家庭也没有过多的贡献,一般会在百分之十上下浮动,具体数额由法官自由裁量。
房产证上加名字,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房产证加名字,可视为夫妻对一方个人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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