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溺水为突发性事故,则应构成意外保险当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则属意外险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偿金以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可以查阅当事人的保单正本,保单上会载明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此应为最高的赔偿限额。
一、保险的补偿原则
其主要内容包括:(1)赔偿金额应公平合理,合法合情,并经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2)损失价值的估计,应以发生危险事故的当时当地市价估计为准则;(3)当损失价值无法估计,或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岐时,可以采用恢复原状或其他方式进行补偿;(4)保险标的物多于一项时,应逐项分开计算,各项的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金额;(5)除定值保险外,应按危险事故发生时实际损失价值为准则,并以保险金额为限,以防道德危险的发生;(6)严格核对保险单的时效、财产存放地点、保险项目、被保险人,并分析出险的真正原因,努力做到该赔则赔,不该赔则绝不赔。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怎么计算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是:
1.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率(即保险费率)计收,如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率为2‰,保险金额为10000元时,保险费为20元,即10000×2‰=20(元)。
2.按有关收费金额的一定比率计收,如人保公司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费按票价的2%计收,而每名旅客的保险金额为3000元,当票价为10元时,保险费为0.20元(10元×2%)。
3.按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金额收费,如某保险公司开办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规定,每名游客(即被保险人)每天收保险费0.10元。
三、团体意外保险保障项目
团体意外保险保障项目如下: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二)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的,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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