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三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具体如下:劳动监督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督是监督检查,劳动仲裁机构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投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行政部门与接受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之间存在行政关系;在劳动仲裁中,仲裁机构是一种中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全文4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