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知悉房屋征收决定具体通过:
1、被征收人一般通过政府在征收范围内发布的公告了解房屋征收决定。为确保被征收人能够了解征收决定,政府在张贴公告时,将公告张贴在交通发达的地方或者征收范围内的其他显著位置;
2、一般情况下,政府征收部门会通知村委会、街道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求其协助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传达政府征收决定;
3、随着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政府将通过新媒体和手机短信通知被征收人。
遭遇“以租代征”,被征收人该怎么维权?
可以起诉确认该租赁合同无效后,要求相关部门返还土地,如果说是拆迁方强行占地,通过找专业拆迁律师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返还土地。
“以租代征”是违法行为,“以租代征”是指征收方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以租代征”在各地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违法形式,严重阻碍了国家土地的正常使用,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如果在生活当中遭遇了”以租代征“的情况,与当地拆迁方签下了土地租赁合同,大家可先不要担心,因为该合同违背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可以起诉确认该租赁合同无效后,要求相关部门返还土地,如果说是拆迁方强行占地,通过找专业拆迁律师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返还土地。
凡是了解法律的广大群众都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因此,依此规定,政府部门“以租代征”强占土地,因侵害了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属行政案件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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