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补充医疗保险怎么缴纳?
(一)职工所需材料:北京市城镇居民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缴费人员类别为农民工的不需要照片)以及户口簿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保情况的有效证明(以医保部门核发的参保证件为准)。参保职工需要填写填写草表。
(二)单位办理流程:
1、信息录入及报盘:
(1)录入单位及个人信息(各项指标依据准确无误、如实填写,凡蓝色项目为必填项),录入完毕后保存并打印出来单位信息表和个人情况登记表。〔缴费人员类别为本地农民工、外地农民工的不需要打印个人情况登记表。
(2)打印的个人信息表由本人或委托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应特别注意核对身份证号码、姓名、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单位经办人签字,然后贴上照片,撕下回执交给本人妥善保存。
(3)做增员,打印文件
点击个人变更登记-增员-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待选人员列表中选中要增加的人员-点击>或》-选择个人缴费原因(新参统)后点击设置-增员-打印文件。
(4)信息报盘
点击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点击〔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查看所要报盘的人员信息,若正确则点击报盘-在另存为界面选择保存在盘(文件名不用修改)-保存-提示数据导出成功(文件为*.dat格式)。
2、上报材料:
(1)填好了比例数并盖有公章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依照规定,单位应制定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具体实施办法并用A4纸打印出来,或直接到医保科领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样表填比例、盖章;
(2)数据盘(盘中信息与纸介信息应一致);
(3)打印的单位信息表、个人情况登记表和增员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补充医疗保险亦不予报销的情形有哪些?
1、自费药、基本医疗保险要求之外的外购药;
2、与诊断不相符的药品费用;
3、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的全部医疗费用;
4、不符合或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的医疗费用;
5、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各种责任事故引发的全部医疗费用;
6、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引发的全部医疗费用;
7、自杀、自残、酗酒等引发的全部医疗费用;
8、境外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台、港、澳地区);
9、在特需门诊就医和特需病房住院的全部医疗费用;
10、诊治不孕不育症的全部医疗费用、孕前检查的全部医疗费用、预防用药的全部医疗费用;
11、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
全文9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