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这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弥补其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在此种情形下,若借款人为逃避责任而拒绝支付违约金,那么债权人即守约方则有权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违约金不仅具有确保债务得以履行的担保功能,同时也具备对违约方进行惩戒以及补偿无过失一方当事人所遭受损失的双重效果。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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