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不让见孩子的,男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探望权作出判决。父母在离婚后,孩子是由女方直接抚养的,男方有权探望孩子,同时女方有协助的义务,女方不让男方探望孩子的,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让人民法院对探望权作出判决,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女方必须按照判决书的规定,让男方探望孩子。
还没离婚就不让见孩子如何解决
还没离婚就不让见孩子,当事人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起诉解决争议。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全文4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