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清算。合伙人未经合伙清算,直接起诉要求退还合伙资金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一、当前个人合伙纠纷解决的误区有哪些
有下列误区:
1.合伙未经清算,不予受理。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均应受理。所谓具体的事实,并非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所以,尽管未事先清算,亦应受理。
2.虽有终止合伙协议,但未结清算,合伙不得终止,其他合伙人的经营行为仍应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3.帐目不清,对合伙财产不作处理,驳回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
二、合伙人退股后会如何进行清算
合伙人退股清算应按如下的流程予以办理:
1、如果当事人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需先处理该合伙事务;
2、合伙人退股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扣减应当赔偿的数额;
3、扣减后,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三、2个人合伙散伙要怎么清算?
个人合伙散伙清算流程为:
1、清理合伙财产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将与清算有关合伙企业没有了结的事务全部处理完;
3、清缴所欠税款后;
4、编制清算报告,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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