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宽限期内出险,客户获得全额赔付。“宽限期”是保险法人性化的体现。客户若未能按时缴费,可享有6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保单效力依然存在,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若超过宽限期后仍未缴费,保单效力便会中止,此时客户不受保险合同的保障。但2年以内,客户可对失效的保单提出复效申请,在办理一系列复效手续后,保单效力恢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逾2年以上未缴费者,保险合同彻底失效。因此,专家提醒广大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应该做好保单的管理工作,每年按时缴纳保险费,保证保单的效力。
对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向投保人作书面或口头说明。
新《保险法》对容易引发争议的保险格式条款进行了规划,并明确规定“免责条款”未作说明属于无效。
保险合同主要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出现,由于保险人拟定的格式条款可能对被保险人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新保险法对此特别设立了一些调整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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