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服务之全称为“保费宽限期”,系保险合同中所约定之内容。具体而言,此条款旨在保证保险公司在客户未能按时支付续期保费时仍能够提供一定程度的宽容期限,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这一期限通常设定为60个自然日。也就是说,倘若在保险期限届满之际,您未能如约缴纳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将给予您额外的60天宽限期以供您进行缴费。在此期间内,即使您尚未完成保费支付,保险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您依然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宽限期结束后,您仍然未能及时补缴保费,那么保险合同将会自动终止。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您提出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否则保险合同的效力将无法恢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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