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委托合同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遵循的原则有: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善良风俗原则;
(六)绿色原则。
一、离婚期间的产生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离婚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承担,共同财产不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我国民事法律制度规定了民事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对离婚期间产生债务的处理规定,正是贯彻我国民事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的重要体现之一。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公序良俗原则;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7、绿色原则。
民法上的基本原则是指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一般原则,也包括即使在法律文本中没有写明亦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的一般原则。
三、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不合理时是否可以拒签
中介合同补充协议不合理时可拒签。
签订中介合同需要遵循的原则有: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有权依法自愿订立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整个合同订立过程中诚实、信用,不得有欺诈或者其他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
5、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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