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有权直接起诉股东,要求法院判令股东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2、债权人是可以直接起诉未进行注销的公司,公司虽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未被注销,其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其仍然可以参加诉讼。
一、公司解散了却没有进行清算该怎么办
债权人直接起诉股东,要求法院责令股东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理由是有限责任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不能参加诉讼,但此时公司尚未注销登记,企业法人资格依然存在,公司仅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企业债务。债权人认为公司虽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被吊销,其法人主体资格仍存在,仍可参加诉讼;企业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但解散后,企业失去了实际履行能力,债务由清算小组清算分配。不组织清算时,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组织清算,相关机构不受理的;因此,债权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职责或者对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注销法院怎么执行?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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