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前未告知重大疾病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限是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一、医学上的哪些疾病不可以结婚
《民法典》不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结婚。满足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夫妻一方生病能离婚吗
夫妻一方生病能离婚。法律提倡婚姻自由,离婚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由请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1、直系血亲;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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