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和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无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的时间为准。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上述记录时间的,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多少周岁
1、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于死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一般是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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