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可以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简单的说,就是权利主体对实施还是不实施一定行为的选择权。民事权利是公民在社会上存在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与公民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权利。
民事权利的分类如下:
1、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2、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3、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4、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6、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民事权利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自己的民事权益被侵害的情形的时候,要及时的诉诸于法律,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民事权利能力是什么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这就说明,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谓出生,按照我国医学界和法学界的观点,是指活着离开母体,婴儿一旦出生,就是我国的公民,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人的出生关系重大,必须在出生证上记明出生时间。出生证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在不少法律关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证明作用。婴儿出生后,就成为我国的公民,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成人一样成为民事主体,享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所谓死亡,我国法学界和医学界公认的观点,是指心脏停止跳动,停止呼吸。这是生命的绝对消失,又称生理死亡或自然死亡。就是其民事权利的消灭,再也不是民事主体,他(她)所参与的一切民事法律关系,均须终止。因此,民事权利能力确实是人人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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