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从出生起就享有民事权利,直至死亡。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仅仅是一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是一直存在的,但具有这种资格的主体要享有某项实际的权利,还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参加到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去。
一、公民从多少岁开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1、所谓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或者社会组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
2、民事权利能力只是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一直存在,但具有该资格的主体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享有一定的实际权利,参与特定的法律关系。
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多少周岁?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
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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