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买卖合同中能否约定生效期限
民法典规定,签订买卖合同时,当事人可以约定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约定的期限达成时,买卖合同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签订买卖合同时怎么才算胁迫
实务中,认定是否被迫签订合同,可以从以下条件把握:
1、判断签合同时,当事人是否被胁迫可参照以下条件:
(1)以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而使他人产生恐惧后签订合同的。
例如威胁他人说不签合同将对其或其家人进行殴打,甚至谋害,而迫使他人签订的合同;例如以向社会大众披露他人隐私要挟而签订的合同。
(2)或直接实施不法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为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而迫使对方签订的合同。如直接殴打他人直至他人签订合同。
可见,认定是否被迫签订买卖合同,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对方是否采取了威胁恐吓的方法,使你签订你不想签订的合同。
遭遇被迫签订买卖合同,应该积极起诉维权,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报警。
依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维权举措。
如果已经被迫签订了合同,那么你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向法院申请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被胁迫签订的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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