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在医疗卫生单位开《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死在家里没死的死亡证明怎么开
针对公民死亡问题,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如果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因此,死在家里,可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开死亡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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