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口头说了管用不
如果员工仅通过口头请求,便得到了用人单位欣然同意其离职的决定,那么这种方式则被认为是有效的离职方式;反之,若未经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批准员工离开职务,或出现了法定的单方面解除雇佣关系情形时,情况就有所不同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离职申请,以此合法地解除在雇佣合同中的地位。
此外,若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员工想要结束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只需提前三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即可立即中断受雇状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自己辞职了,劳动合同还需要放到档案吗
解雇员工之后,该员工作为合同方所持有的劳动合同并无需纳入其个人档案之中。
仅需出示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式声明即可。
对于已经解除或结束的劳动合同文件,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至少妥善保管两年以便后期随时备查。
若用人单位依据这部法律条款须向每位员工额外支付经济补偿费用,则应在完成所有岗位职责与工作交接事项之后,即时履行此项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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