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三期是指哪三期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三期是指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所谓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根据本条规定,妇女只要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就不得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交通事故三期鉴定该如何赔偿如何算?
除了医疗费,其余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三期鉴定,就是对护理期、营养期及误工期所做的鉴定:
护理费=护理天数×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收人;
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误工期=误工天数×受害人日均收入(无法证明的按照城镇或农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您当地的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伤残赔偿金=伤残等级×城镇或农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不满60岁按20年算)
三、交通事故三期鉴定需多长时间出结果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一般是30天就能出鉴定结果。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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