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产权过户,能否自由交易?
时间:2023-09-29 00:10:09 42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因此,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属于上述第六项,所以是不能转让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属于上述第六项,所以是不能转让的。

【 核 心 内 容 】 未 办 理 产 权 转 让 登 记 可 以 买 卖 房 屋 吗 ?

关于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能否转让房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六项属于权属有争议的情形,因此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房产是不能转让的。而房屋买卖属于个人房屋转让的一种形式,包括房地产买卖、房地产赠与和其他合法方式。买卖房屋属于房屋转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属于上述第六项,所以是不能转让的。房屋买卖属于个人房屋转让的一种形式,包括房地产买卖、房地产赠与和其他合法方式。买卖房屋属于房屋转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全文9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使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 未完成产权过户,能否自由交易?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未完成产权过户,能否自由交易?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