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全日制用工的辞退补偿金如何?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实际劳动关系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关系。当雇佣关系终止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可以看出,没有劳动合同的非全日制用工,没有经济补偿。
终止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随时终止雇佣关系。本条例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方式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与全日制用工合同的终止也有区别。主要原因是终止非全日制就业的条件不多。任何一方可随时通知另一方终止雇佣关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兼职人员的工作还没有完成,或者对对方的工作不满意,应该慎重考虑,因为这可能会给对方造成损失,导致纠纷和索赔
非全日制用工和终止全日制用工的另一个区别是,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完成工作后不存在支付补偿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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