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民事调解协议后可以再起诉吗?
关于调解后是否可以起诉,主要有三种情况:
(1)普通第三方调解没有执行权,悔罪后可以向法院起诉。(二)对仲裁机构达成的调解协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或者请求确认协议无效。在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我们的主张。请求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无效,应当具备下列情形:①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②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③损害公共利益;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制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订立调解协议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调解协议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不得撤销变更请求。但是,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申请撤销的,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者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无效的调解协议或者被撤销的调解协议,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调解协议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三)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这是强制性的。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就同一纠纷分别提起上诉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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