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女方生育权的行为有以下2种:1、妻子没有经过丈夫同意就私自堕胎、不顾丈夫反对,私自生下孩子、夫妻一方和第三方婚外生育的,都可以被认定是侵犯配偶一方的生育权;2、夫妻同意怀孕后,丈夫突然死亡,公婆为传宗接代阻止儿媳堕胎,这时妻子一方可以自由决定生育或放弃生育。
侵犯公民隐私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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