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类型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
时间:2023-03-20 21:01:25 4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的形式有:

1.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2.被告抗辩时应当根据原告的具体主张进行抗辩。

一、商标使用许可证分类有哪些呢

商标使用许可证分类有:

1、独家使用许可证,是指商标注册人约定的期限、地区和约定的方式,只允许一个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单独允许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2、普通使用许可证,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期限、地域和约定的方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以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其他注册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是什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的相关规定是:1.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公告。2.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三、被告提出笔迹鉴定后果

被告提出笔迹鉴定后,法院同意之后就可以依法进行笔迹鉴定,笔迹鉴定的结果可能会成为有力的证据,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判决。被告申请笔迹鉴定胜利了是不一定胜诉,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

全文9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商标专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哪些类型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哪些类型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