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对劳动者在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是根据不同伤残等级进行不同的赔偿的,因各地区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对劳动者在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是根据不同伤残等级进行不同的赔偿的,因各地区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社会保险制度中针对工伤职工提供的两项补助金。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发放对象不同:工伤医疗补助金主要发放给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用于医疗救治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支付;而伤残就业补助金则主要发放给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用于医疗康复和残疾等级的评定。
2. 发放标准不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伤残程度评定标准》,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与工伤等级、医疗费用等有关,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则与伤残程度评定标准有关。
3. 享受期限不同:工伤医疗补助金自治疗终结之日起180日内,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而伤残就业补助金则自办理伤残等级评定之日起,按月支付一定期限,期限长短根据伤残程度评定结果而定。
4. 资金来源不同: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而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
综上所述,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发放对象、发放标准、享受期限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这两项补助金,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对劳动者在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发放对象、发放标准、享受期限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这两项补助金,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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