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唯一住房在哪些情况下不可进行强制执行
不执行条件有两种:
1.是被执行人以及其扶养人名下的唯一房产;
2.对于被执行人以及其家属生活必须的房屋,是不可以被执行的。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哪些前提条件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是否需要付费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钱,由被执行一方交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n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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