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合同制不是编制,而是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一、合同工享受养老金待遇吗
合同工享受养老金待遇。只要合同制员工符合退休条件,累计缴费年限足够,就有养老金。合同工的代名词主要出现在国有企业,因为国有企业的正式员工其实是有编制的。对于有编制的,我们称之为正式工。对于那些没有编制的人,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称之为合同工。但是,无论是合同工还是正式工,养老金的待遇主要取决于你的实际保险年限和缴费指数。只有保证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足够,才能获得更高的养老金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二、为什么医院不遵守劳动法?
国内公立医院属于体制事业单位,体制内的雇佣关系不是人才市场那种劳务关系或者劳动关系,简单分成编制和非编两种。非编签的是劳动合同,看上去应该适用劳动法,但只要大陆医疗的学术体系依旧是体制垄断,对编制外签了劳动合同那部分员工,公立医院就有底气不遵守劳动法;对编制员工,劳动法不适用。
三、临时工死亡是否算工伤
算。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了这种说法。
1、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
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权利。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也没有及时为其申报工伤,故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身负担。
临时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形式,是相对于正式工(固定工)而言的,1989年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规定》中,明确“临时工”系指用于临时性、季节性生产岗位,签订、在用人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人员。临时工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上、享有的劳动保障权益上、政府部门对其实行的管理方式上,都不同于固定工、合同工。但1995年《劳动法》开始实施后,全面建立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度,“临时工”作为一种用工形式已经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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