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长期异地居住超过180天的居民
2、退休人员
3、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
4、单位拟派驻市外180天的在职职工(注:回户籍所爱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不收180天限制)
申请流程:
有单位或参保人填好《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常驻(住)异地就医表,携带从是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以下资料,想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
退休人员、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居民身份参保人员:
1.户籍在一碟提供参保人本人异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不在异地的提供异地居住证或异地养老院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拟派驻市外180天的在职职工:
1.提供单位拟派驻异地工作超过(含)180天的证明
使用时限:
1.中途停保或跳槽换单位的:从旧单位不再为你参保次月停止享受
2.从单位参保转到在村居参保(或相反):自转换的次月停止享受
3.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的:长期有效
享受待遇:
在办理时选定的三甲市外医院里住院、看门诊、看门慢时,可以按照室内同等级医院的支付比例支付费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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