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只要该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应该共同偿还。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债务为个人债务,配偶无需偿还。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处理办法是什么
离婚时,如果双方分居,一方的债务不一定是共同债务。这里有两种情况:
1、根据中国法律,夫妻一方受到另一方的虐待,不能一起生活,离家出走。离家出走是日常费用和疾病治疗,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2、婚姻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分居,一方从事经营所承担的债务,其收入不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应当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全文5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