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1、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职工参加工作后,所工作过的单位为本人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仍在正常参保状态。(失业女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除外);
3、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连云港生育津贴的领取范围具体如下:
1、正常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限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符合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享受);
2、正常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或者流产,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部分(不包括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3、正常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失业或者无业)享受足月生育及七个月以上引产医疗费定额的5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广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12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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