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提供建设工程的实际完工日期。
时间:2023-09-01 00:40:32 3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段内容描述了实际竣工日期的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第二种情况是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第三种情况是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工程投入使用之日为竣工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有以下三种情况:

1.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工程投入使用之日为竣工日期。

发 包 人 拖 延 验 收 日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发包人有义务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验收。如果发包人拖延验收日,导致承包人不能在约定期限内主张权利,那么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明确规定了发包人的验收责任。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时进行验收,导致工程未能按时交付使用,那么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发包人拖延验收日,导致承包人不能在约定期限内主张权利,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承包人应当与发包人充分沟通,明确验收日期,并在验收日前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时进行验收,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拖延验收日期可能导致承包人不能在约定期限内主张权利,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与发包人充分沟通,明确验收日期,并在验收日前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全文7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程施工合同 最新知识
针对 请提供建设工程的实际完工日期。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请提供建设工程的实际完工日期。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