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撤销、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未公证,可以随时变更或者撤销,自己立遗嘱不限次数,只是继承人要能证明到时自己的是最后一份遗嘱。如果是公证遗嘱,必须立另外一份公证遗嘱撤销和重新定立,否则任何遗嘱,哪怕能证明是最后一份遗嘱,都没用。
立遗嘱人有脑梗怎么立遗嘱
立遗嘱人有脑梗的,立遗嘱时意识清楚则所立遗嘱有效,因为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处分个人财产,并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人不得利用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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