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
3.董事会决议原件(董事签字人数须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并加盖企业印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原件(股东代表签字人数须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并加盖企业印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5.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补充合同、章程原件(外商独资企业免合同);
6.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7.公证或鉴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8.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司盖章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9.新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注)或外方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