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嵊州市消保委甘霖分会成功调解一起牙科纠纷,投诉方俞女士获得了15000元的赔款。
2013年6月24日,俞女士因其女儿去年在马某处镶嵌的臼齿出现损坏,与其女儿一起到当地村卫生室找马某看牙,后因其女有一颗门牙常顶到牙龈请马某顺便为其看一下门牙。马某在未征得俞女士及其女儿同意的情况下,擅做主张将俞女士女儿的两颗门牙(当门牙)边缘磨掉,第三颗门牙也被磨掉一角,导致门牙牙釉质严重磨损,而牙釉质磨损后不会再生。据卫生室马某妻子陈述,当时磨掉门牙,是为了镶烤瓷牙。可俞女士气愤的是,当时女儿的门牙只是略微顶到牙龈,不舒适,牙齿本身很好,根本不用换成烤瓷牙。由于门牙损坏、加上牙根发炎,其女心情非常低落。于是俞女士向嵊州市消保委甘霖分会提起申诉,希望能够得到帮助。
甘霖分会工作人员受理申诉后,迅速介入调解。经协商,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该村卫生室马某一次性补偿俞女士人民币15000元,作为其女去别处镶牙的费用。目前,俞女士已携带其女去市区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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