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未签订购房合同而交纳的定金都是不予退还的。定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一般是指,买受方(即购房者)因个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地点去签订购房合同。
上述情形就是买受方违约,定金是不予退还的。由于商品房购买合同不是仅由一方确定,必须签订双方达成一致,也就是说交易双方权利对等;
那么若买卖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则既不能归责于买受方,也不能归责于出卖方。根据上述规定,在此情形下卖方应全数退还定金。
一、买房定金是否可以退呢
买房定金是否能退,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一、出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定金不能退
1、签了认购书反悔,定金不能退。购房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购房者交款后反悔,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能够退还的。
2、因个人征信贷不了款,购房定金不退由于个人征信属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因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则购房者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自己所缴纳的定金。
二、可以退还购房定金的情况
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
3、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二、要回卖房定金的情况有哪些
要回卖房定金的情况有:
1、买受人未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导致未能正式签订合同的,买受人违约的,不予退还定金;卖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2、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的,买受人履行合同后,定金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双倍退;
3、双方不存在上述第一项违约行为,仅难以就预售合同和补充协议达成协议,但未签订合同的,卖方应将所有押金返还给买方;
4、因卖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双方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式合同无效的,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退还押金。但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他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订合同时修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屋编号、面积等,导致签订不成功,则视为卖方违约,押金应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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