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支付了订金后不想买房订金可以退吗
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购房定金是完全可以被退还的。
1、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相应的债务,则无权利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2、反之,倘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按照商定履行相应的债务,那么便需要支付双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对方;3、对于交付定金的过程中,相关主体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需要进一步探讨明晰。
一般而言,若无任何明确说明或限定,通常定金都是可被退还的,同时双方也可视情况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共识;4、对于欲退还定金的购房者,具体情况下,可根据下列条款获取退还的定金:(1)在商品房预售条件尚未完备的前提条件下,双方商议中的购房定金协议为无效协议;(2)无论双方在此前签署的协议中是否对定金的退还作出明确规定,出于公平原则考虑,开发商无疑应该无条件地将定金退还给购房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商品房购买补充协议有用吗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所附加的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然而这是建立在一个可行且合法的背景下,也就是说前提应当存在一份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在此情况下,倘若主合同本身具备有效性,那么补充协议理所当然地也会产生法律约束力。
然而,如若主合同尚未生效或不成立,仅凭补充协议无法保障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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