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但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
一、产假期间公司可以拒绝安排员工吗
产假期间有权拒绝安排工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孕期女职工调岗或者高强度劳动,但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二、女职工可以在孕期辞退吗
女职工孕期一般不可以被辞退。孕期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随意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即使在怀孕期内也不予保护,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
三、哺乳假有什么工资规定
哺乳期女职工正常上班的,工资按正常发放;休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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