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生效的条件有二个:
1、已经向当事人送达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起15日内没有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一审法院判决的,那就在收到判决书后还有十五天的上诉期,在这十五天内双方均没有上诉,判决就生效了。如果是二审法院判决的,宣判后即生效,因为二审是终审判决。
一、判决书生效时间生效日期是什么意思
1、民事一审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规定,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
2、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3、刑事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4、二审判决。二审终审制度的意思就是二审就是最后一次审判,二审是没有上诉这个说法的。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
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如果上诉期是法定假日的,延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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