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建筑工程停工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的,承包人一般都可以要求赔偿以下损失:
1、人工费损失。如停工、窝工的工人工资;工人低生产效率的损失;膳食补贴、工器具费用、各种管理费等相关人工费用损失。
2、材料费损失。诸如由于工期拖延,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等。
3、机械费损失。由于工期拖延导致相关机械停工带来的损失,转移搬运带来的损失等相关费用。
4、工地管理费。诸如由工期拖延产生的工地管理人员的工资等。
5、物价上涨的差生的差价费用。诸如工人工资上涨、机械租赁费用上涨、材料费用上涨等。
需要注意的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承包人只要有证据资料证明的,都可以要去发包人赔偿,至于具体能要求赔偿哪些费用、多少费用,就需要承包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来了。
二、承包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1、必须要按照签订的施工合同上表明的施工日期进行现场施工,并按照施工合同上签约的发放图纸时限给发包人。
2、承包人的守时开工是实施工程的最主要确保条件。
3、施工工程的承包人进入了施工现场前还要做好这项施工工程的实施工程的整个方案,一定要购买好此次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此次施工的场地使用也需要处理,场地是否平整,水电以及道路要保持绝对的畅通安全。这些进入施工现场的前期工作一定要做好。
4、承包人随时要面临着发包人的督察,但是发包人督察的前提必须不能妨碍承包人工作才行,承包人也不可以各种理由拒绝发包人随时督察施工工程的进度以及工程的质量。
5、承包人对此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签约的施工合同标准质量来实施。如果施工工程的质量因为承包人的原因不符合施工合同标准质量,此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返工知道施工合同标准质量合格为止。
三、发包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1、发包人也要做好工程施工前的工作,和承包人一样,施工工程的发包人进入了施工现场前还要做好这项施工工程的实施工程的整个方案,一定要购买好此次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此次施工的场地使用也需要处理,场地是否平整,水电以及道路要保持绝对的畅通安全。
2、发包人要督察此施工工程承包人要守时开工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如果发包人监督到承包人没有按照签约的施工工程合同约定执行,有权利让承包人赔偿。
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原料以及所需要的设备的所有质量需要符合标准,如果不符合标准造成事故的需要承包方承担责任。
4、发包人要对承包人施工工程的质量以及工程进度随时督察。前提是不能耽误承包人的正常工作
5、发包人对整个工程的验收。承包人工程施工完成后,发包人应该及时的对此工程进行验收。发包人验收时就要根据施工图纸以及国家颁发标准来验收。
6、最后验收成功后,支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