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婚有婚假吗?
我国法律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主要见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规章《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特别是《通知》,其对婚假时间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通知》虽然是于1980年2月20日开始实施,至今依然有效。纵观各类立法文件,法律均未明确限制劳动者享有婚假的次数,即劳动者享有婚假并不存在用尽之说。
二、复婚和再婚有什么区别?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所不同的是,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复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出于自愿,不是强迫的或他人的干涉,复婚时,男女双方必须持有关证明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要进行审查,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发给复婚登记证,这时,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但是,如果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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