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汕头市社保卡申领时,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我市二代证定点相馆半年内拍摄的合格数码相片回执。如果委托代理人代办,则需提交代理人的社保卡、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的除外)。
1.在《汕头市社保卡申领登记表(单位/个人)》上填写相关信息。
2.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需提供我市二代证定点相馆半年内拍摄的合格数码相片回执。
4.如果委托代理人代办,则需提交代理人的社保卡、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的除外)。
【 汕 头 社 保 办 理 流 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核,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因此,按照这一规定,汕头社保办理流程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步骤。这一流程的实施,有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这一流程的实施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步骤。因此,在办理汕头社保时,请务必按照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办理高效、顺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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