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担保合同分别有:有偿的保管合同、有偿的仓储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承揽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留置权主要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一、企业之间留置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企业之间留置权的行使条件有:1、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3、留置物不属于法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不能留置的动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二、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留置是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三、民法典说留置权是否可以对抗所有权
可以对抗所有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由此可以知道,留置权是可以对抗所有权人的所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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