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保障房申请条件汇总
无锡保障性住房主要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3种,分别的申请条件如下:
廉租房申请条件(本市户籍)
1、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
享受低保(特困)且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
(1)烈属;(2)市级以上劳模;(3)市社会福利院已成年的孤残儿家庭;(4)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5)55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6)享受低保(或特困)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注:实物配租保障标准
按建筑面积一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二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房不低于50平方米的标准配给。户型分一室户和二室户,配房标准根据申请家庭人员结构进行配租。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026元(含)以下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注:租金补贴标准
持有《无锡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每平方米月补贴额为12元;其他低收入家庭每平方米月补贴额为10元。租金补贴额低于每月200元的,按200元发放。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如果放弃选择实物配租而选择租赁补贴,对其发放的租赁补贴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中夫妻双方至少1人具有无锡市市区城镇户籍;
(2)申请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40元(含)以下;
(3)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按每平方米3578元执行。
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成员的确定:
(1)持有《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证的家庭,以证件上注明的家庭人口数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2)其他低收入家庭,以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含单亲家庭)构成申请家庭;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5周岁。
(3)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公租房申请条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户籍;
2、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40元(含)以下;
3、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4、不具有《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新就业人员申请租住公租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具有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证书,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3、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5、不具有《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应当持有居住证,并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满2年;
2、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1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4、不具有《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注: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