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勤和解雇能否不支付经济补偿?是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该工人旷工三天,违反本单位规定。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是我没有看到第39条关于终止劳动合同和给予工人经济补偿的规定,可以得出结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果单位和工人终止劳动合同,他们不会得到经济补偿
并非所有解雇人员都能得到经济补偿。如果雇主因雇员的过失而立即解雇,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员工辞职后可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况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提议协商终止劳动关系(2)立即辞职(如果雇主有过错)
(3)雇主提前发出解雇通知,即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只要企业有完善的考勤管理制度和离职管理制度(内容合法),用人单位因用人单位原因下岗,不续签劳动合同
,经民主制定、培训或宣传),未请假和办理辞职手续而不上班的员工应视为旷工。连续旷工数日构成严重违纪的,可以予以辞退
因此,企业只要收集到严重违纪的证据,就可以辞退该员工,但应通知工会,并通过邮件、挂号信和电子邮件将《劳动合同终止协议》发送至其住所地址(一般情况下,需填写《申请登记表》,注明该地址为其正常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并因自身过错承担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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