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如下劳动争议时,均可依法申請劳动仲裁:
(1)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纠纷;
(2)针对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約而引发的争执;
(3)由于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行为所导致的纷争;
(4)涉及到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培训事宜及劳动安全防护方面的争议;
(5)由劳动者工资、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各项事项引起的争议;
(6)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确立的其他关于劳动方面的争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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