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够达成协议或者存在正当理由的,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当事人与对方能达成变更协议,或者能提供正当理由的,可以对孩子的抚养关系进行变更,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不能达成变更协议,或者不存在正当理由的,就不可以变更抚养关系,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因此,符合法定情形的,才可以要回抚养权,不存在法定情形的,不可以变更抚养关系。
离婚后前妻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前妻再婚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1、前妻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前妻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8周岁的孩子,愿意和父亲生活,并且父亲有抚养能力;4、前夫和前妻进行协商,然后前妻同意变更抚养权的;5、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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