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权的消灭原因概念
是指留置权成立以后至留置权实现之前,留置权因一定原因的出现而不复存在。留置权的消灭分两类:永久消灭和相对消灭。
二、留置权的消灭原因
1、留置权因物权消灭的共同原因而消灭
包括:1)标的物灭失;
2)标的物被征用;
3)留置权与所有权混同。
2、留置权因担保物权消灭的共同原因而消灭。
包括:1)担保物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留置权被放弃。
3、特别原因。
包括:1)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
2)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
3)债权清偿期的延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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