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不包含公益性岗位的。公益性岗位属于就业援助政策,统一管理工资也是由再就业资金支付不可以劳务派遣。
一、劳务派遣算是劳务关系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中,被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二、代发工资是否属于劳务派遣
代发工资不属于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三、辞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规定
公益性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主要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没有对公益性岗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特别规定。
全文8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