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所需证件
时间:2023-05-10 22:12:49 3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办事机构: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

办理所需证件: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市住房保障局提交下列材料,办理维修资金支用申请手续:

1、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示范文本);

2、经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同意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3、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工程预算书及公示照片等证明材料;

4、业主征询意见书;

5、维修单位营业执照、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生成的维修项目任务单、费用分摊清册和维修项目首付款拨付申请书;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由相关单位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办理地点:济南市房产大厦708室

办理期限:市住房保障管理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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