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
办理所需证件: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市住房保障局提交下列材料,办理维修资金支用申请手续:
1、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示范文本);
2、经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同意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3、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工程预算书及公示照片等证明材料;
4、业主征询意见书;
5、维修单位营业执照、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生成的维修项目任务单、费用分摊清册和维修项目首付款拨付申请书;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由相关单位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办理地点:济南市房产大厦708室
办理期限:市住房保障管理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全文3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